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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协集宁区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30 10:11 作者:政协集宁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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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帅委员(工会界):

您提出的“关于对政协第十五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集宁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以“五个规范化”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理效能整体跃升。截至目前,全区建成并实体化运行区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街道级综治中心10个,建立“铁三角”微治理网格600个,联户长(单元长)10641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670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上半年,区级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58件,成功化解54件,化解率93%。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275件,化解262件,化解率95%。基层微治理方面: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风险隐患数667件,村(社区)自行化解数523件,化解率78%。初步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聚焦功能优化,构建“一站式”治理平台

区级综治中心坚持“实战导向、服务为本”,科学划分“三区七室”功能模块,打造集约高效的服务阵地。按照“集合办公、集成服务、集约管理”模式,整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法律监督等职能,联动律师协会、法学会、心理卫生协会等社会组织,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置”工作机制。中心设立政法联合调处室、家事婚恋心理咨询室行政复议室、公证仲裁室等八个功能室,采取“8+15+N”协同模式:由政法委、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住建8个部门每日派驻人员常驻,教育、市场监管、卫健、民政等15个重点部门按需轮驻,其余涉事部门实行“吹哨响应”机制。通过建立“接诉即办”服务标准,规范“受理-流转-调解-反馈”流程,实现群众诉求“一窗通办、全科服务”。

二、突出制度创新,实现闭环式运行管理

严格对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制定《规范化运行工作流程(试行)》,配套《首问负责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明确“简单事项当天办结、复杂问题7日闭环”时效标准。设计《案件受理登记分流单》《转办单》《处理结果告知单》《督办单》四类文书,配套《工作提醒函》《风险预警函》动态跟踪,形成“登记受理-分类流转-多元调解-跟踪督办-案结事了-风险研判-总结4分析”全链条闭环。建立“日调度、周会商、月研判”机制,每日由带班领导督办重点案件,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矛盾纠纷趋势分析报告》。通过制度赋能,实现跨部门案件协同处置。

三、强化基层微治理,推动“铁三角”落地见效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行“三进驻三延伸”工作法:推动公安民警、司法调解员、信访帮办代办100%进驻,创新“专职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贤五老”调解队伍,培育“小敏调解室”“老李话平安”“找理工作室”等特色品牌。在村(社区)层面深化“铁三角”治理体系,10641名联户长推行“一日双巡三必访”工作制度(重点人员每日必访、隐患区域每日必巡民生诉求每日必记),依托“众人来协商”“网格议事厅”开展民主协商283场次,解决民生问题245件。建立“微网格应急响应”机制,通过“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实现90%以上问题在48小时内处置完毕,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8.6%。

集宁区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从“单兵作战”到“系统集成”的机制转变,从“事后处置”到“源头防控”的理念转变,从“传统管理”到“智慧治理”的手段转变。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治理数字赋能等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依法办,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集宁实践新内涵。最后,感谢代表委员对工作的支持,诚挚地请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

集宁区委政法委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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