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区长
挂职副区长
二级调研员
政协副主席
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