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集宁区政府履行职能,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对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网站结构复杂化和栏目的增多,网站建设维护的任务日益繁重。为切实解决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审核不严谨等问题,现对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及维护责任作进一步规范,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为把政府门户网站这一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渠道建设维护好,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事有人管、工作有人干,工作事前部署落实,事后监督到位。
二、健全制度,提升质量
为保证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的数量、准确性和及时性,本着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对各自负责的栏目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本部门从信息提供、编辑、审核到上传发布各流程的制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信息。具体细化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要求,各单位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公开相应的信息,如违反上述条例,将由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认真做好涉密和脱敏审查等工作,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如发布信息出现任何问题,由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涉及重大领域的民生、政策、安全等相关内容的发布,须经三审报送,即单位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再审、报区政府分管区长三审方可核准发布。
(四)各责任单位应按《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工作责任表》的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负责的栏目,如因更新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对机构改革中撤并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其承担维护的栏目继续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承担。
(五)各责任单位应在信息发布前认真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严禁出现错别字、病句、重大误解和歧义等情况,如出现此类问题,由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组成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每年进行考核评估。对内容保障责任单位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变更后工作交接不到位,不主动及时报送信息内容,导致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区政府门户网站被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单项指标被扣分,被国办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主管部门通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未落实网上信息发布相关规定,造成发布信息失实、文稿质量低下,或涉密信息上网,被上级相关部门追责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