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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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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01011696197T/2020-1666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集宁区人民政府网 成文日期: 2020-09-10
文号: 集政〔2020〕86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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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集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区委2020年第2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调度推进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910


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集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措施,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不断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环境、生产环境、市场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按照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的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和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市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以及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对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坚决取消,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承接。对已完成梳理的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梳理的事项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动态调整)

2.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集宁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窗受理”。推进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加快尽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一窗受理”,根据市政府批复情况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

3.推进“四办”清单的编制。继续健全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集宁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集宁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的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工作规程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实现“四办”)

4.加大各类证明清理减并力度。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证明;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领导:白雁,责任部门:区司法局,配合部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实现证明类材料清单管理,12月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

5.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方式)改革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尽可能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联合竣工验收,完善项目审批各类配套制度。社会投资类项目年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在6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年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在7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进行试运行,12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三个统一”)

6.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一是优化办理环节。统筹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建设,同税务等部门实现一窗办理,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将税款征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合并,重新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要件清单。二是缩短办理时限。对登记过程中程序繁多、影响效率的环节进行梳理,优化审查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将原有的两审一核制简化为一审一核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税务局察哈尔税务局,完成时限:12 月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7.持续丰富网上服务内容。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扩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程在线。结合智慧集宁建设,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集宁城市人人管”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融合。(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 12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

8.深入推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的智能化政务服务。建设智慧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终端区,逐步实现“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各部门对照国家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梳理、注册和发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资源,基本满足“一网通办”数据需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步推进)

9.持续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大厅建设标准化、大厅管理标准化、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政务服务考核标准化。实施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程,进一步优化大厅布局,完善服务功能,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着力提升综合窗口人员素质和政务大厅整体工作水平,真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统一规划全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点),作为区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使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达标。(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和完善,12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

10.切实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推动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信的政务基础资源,为“一网通办”做好基础支撑。全面排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的政务外网建设情况,将政务外网延伸到基层(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区工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政务外网建设,12月底前行政村、社区政务外网延伸率达到60%以上)

(二)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

1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注销、“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单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公章刻制窗口,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四是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涉企开办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时办结。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税务局、察哈尔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进行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

12.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持新增市场主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健增长。(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配合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3.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营造优质的生产环境

14.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电价水平。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继续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禁止清单外收费。规范劳务中介代招工行为和收费标准。全部或部分减免企业获取发票的邮寄费用,强化网上办税功能,减少企业办税成本。(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察哈尔开发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12月底前完成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15.有效降低企业“隐性成本”。从严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乱收费。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调研座谈的数量和时间,能够联合开展的要联合开展。审批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府办,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区工商联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6.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一是增加金融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发挥现有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为小微企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二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程,落实税费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我区更多企业上市、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三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搭建定期交流的银企互动平台,加强政银企对接,畅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清理融资中间环节,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不断扩大与各商业银行合作的“助贷保”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四是提升金融信贷效率。利用自治区融资服务平台、乌兰察布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动金融信息整合共享;拓展金融服务新渠道,提高信贷便利度;加大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债务重组,积极处置企业不良贷款。(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党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17.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各相关执法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12月底前实现常态化)

18.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开透明度。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牵头领导:白雁,责任部门:区司法局,配合部门:各相关执法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五)营造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9.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清理归并执法清单。根据集宁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集宁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辖区内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保障,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牵头领导:白雁,责任部门:区司法局,配合部门:各相关执法单位及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执法队伍优化整合,12月底前完成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

20.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11月底前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长期坚持)

21.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涉企纠纷处理效率。(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长期坚持)

22.强化营商环境监督。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痛点堵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新增“新官不理旧账”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项。持续强化营商环境巡察。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建立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回访、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府办,配合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畅通各类联系服务企业渠道,12月底前完成全区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六)营造积极的人文环境

23.积极做好12345市民热线转办市民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及答复工作。全年转办问题办结率达到90%以上,市民满意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牵头领导:班秀萍,区政府办,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24. 全面推进“好差评”工作。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积极引导群众“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实行“好差评”。鼓励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形成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25.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企业质效。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报装流程,降低报装耗时和费用,推行网上办事。一是提高水电气暖行政审批效率。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一并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占道、破路审批由住建局统一审批,提交书面申请和提交项目施工图与规划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审核办结。二是提升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服务质量。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减少办理环节。推行同城异地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依托互联网,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全过程网上办理。三是压缩水电气暖办理时限。供水方面,供水新增业务办理时限不超过17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时间),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任务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时间)。供电方面,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4个;低压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低压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高压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供气方面,燃气报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供暖方面,新入网业务、停供业务、晚供业务、入网未供业务、拆网业务、面积变更业务、分户业务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领导:杨勇责任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分局、察哈尔开发区供电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26.营造更加优质充足的人才环境。一是实施“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培育企业优秀人才。每年由工商联组织优秀企业家到高校进修培训,举办企业家各类专题培训班。切实解决企业职称问题,畅通企业职称申报、评定渠道。二是健全高端人才服务机制,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居住落户、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资金支持、职称评聘等高效便捷服务。(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党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农牧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民政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制定出台企业家专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12月底前制定完善人才服务有关制度机制)

27. 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打通信息壁垒,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双公示”信息录入、信用修复、联合惩戒、诚信典型选树、“红黑名单”和重点失信领域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畅通失信投诉渠道。(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发改委,配合部门:区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全面落实审批信用承诺制度,12月底前完成诚信档案建设、长期坚持)

(七)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8.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制度机制,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联企大服务活动和深化“大调研、送服务、解难题”活动,深入开展常态化的干部联系企业活动,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牵头领导:班秀萍,责任部门:区政府办,配合部门:区商务局、区工信局、统战部、工商联、区总工会、园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9月底前出台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有关工作方案、长期坚持)

29.健全干部队伍综合考评机制。按照“一年促提升,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原则,以加强和改进营商环境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为突破,运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立“清单定责、纪实履责、全程督责、会诊考责、严肃问责”的全程闭环责任链,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粗拖浮、蛮横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力争将我区营商环境水平提高到自治区前列。(牵头领导:赵建舟,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区纪委监委,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第三方合同签订,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分年度实施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夯实职责,组织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各责任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措施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全力营造 “支持营商环境光荣、破坏营商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让爱商、亲商、安商、扶商、护商、惠商成为自觉行动。

(三)强化监督激励。通过巡察、督查等方式,指导和督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适当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研究制定更为完善、可操作的容错免责制度机制。

附件: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集宁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具体落实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

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一)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和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市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以及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对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坚决取消,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承接。对已完成梳理的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梳理的事项编制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月底前完成,动态调整

2.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按照《集宁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窗受理”。推进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加快尽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班秀萍

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局

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根据市政府批复情况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3.推进“四办”清单的编制。

继续健全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乡镇、街道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集宁区《关于集宁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的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0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工作规程和事项清单编制,12月底全面实现“四办”

(一)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4.加大各类证明清理减并力度。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证明;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白雁

区司法局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10月底前实现证明类材料清单管理,12月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

5.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个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方式)改革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尽可能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联合竣工验收,完善项目审批各类配套制度。社会投资类项目年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在6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年内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在75个工作日以内。

杨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政务服务局

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成员单位

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进行试运行,12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三个统一”

6.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一是优化办理环节。统筹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建设,同税务等部门实现一窗办理,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将税款征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合并,重新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要件清单。二是缩短办理时限。对登记过程中程序繁多、影响效率的环节进行梳理,优化审查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将原有的“两审一核制”简化为“一审一核”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杨勇

区自然资源分局

区不动产登记

中心

区税务局

察哈尔开发区

税务局

12 月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一)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7.持续丰富网上服务内容。

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扩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程在线。到2020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结合智慧集宁建设,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集宁城市人人管”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融合。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月底前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

8.深入推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统一便捷的智能化政务服务。

建设智慧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终端区,逐步实现“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建立健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对照国家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梳理、注册和发布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资源,基本满足“一网通办”数据需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步推进

9.持续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大厅建设、大厅管理、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考核标准化。实施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程,进一步优化大厅布局,完善服务功能,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着力提升综合窗口人员素质和政务大厅整体工作水平,真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统一规划全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点),作为区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使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达标。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乡镇、各街道办事处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和完善,12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

(一)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0.切实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整合。

推动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信的政务基础资源,为“一网通办”做好基础支撑。全面排查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的政务外网建设情况,将政务外网延伸到基层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区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政务外网建设,12月底前行政村、社区政务外网延伸率达60%以上

(二)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

1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注销、“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单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公章刻制窗口,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四是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涉企开办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实现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时办结。

杨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税务局

察哈尔开发区

税务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进行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

12.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持新增市场主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健增长。

班秀萍

区发改委

区工信局

区商务局

区工信局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其他相关单位

10月底前完成

长期坚持

(二)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

13.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

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班秀萍

区财政局

10月底前完成

长期坚持

(三)营造优质的生产环境

14.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电价水平。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继续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禁止清单外收费。规范劳务中介代招工行为和收费标准。全部或部分减免企业获取发票的邮寄费用,强化网上办税功能,减少企业办税成本。2020年年底前,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班秀萍

区税务局

察哈尔开发区税务局

区发改委

区商务局

区工信局

区人社局

11月底前完成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再压减30%,12月底前完成80%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15.有效降低企业“隐性成本”。

从严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乱收费。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调研座谈的数量和时间,能够联合开展的要联合开展。审批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班秀萍

区政府办

区发改委

区工信局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

区纪委监委

区工商联

其他相关单位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三)营造优质的生产环境

16.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

一是增加金融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发挥现有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为小微企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二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程,落实税费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我区更多企业上市、在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三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搭建定期交流的银企互动平台,加强政银企对接,畅通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清理融资中间环节,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不断扩大与各商业银行合作的“助贷保”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四是提升金融信贷效率。利用自治区融资服务平台、乌兰察布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动金融信息整合共享;拓展金融服务新渠道,提高信贷便利度;加大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债务重组,积极处置企业不良贷款。

班秀萍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区党委统战部

区工商联

长期坚持

(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17.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杨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执法单位

11月底前基本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12月底前实现常态化

(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18.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开透明

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

白雁

区司法局

各相关执法单位

12月底前基本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五)营造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9.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清理归并执法清单。根据集宁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关于集宁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辖区内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保障,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

白雁

区司法局

各相关执法单位

乡镇街道办事处

10月底前完成执法队伍优化整合,12月底前完成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

(五)营造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杨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工信局

区商务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其他相关单位

10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11月底前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长期坚持

21.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强化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涉企纠纷处理效率。

班秀萍

区人社局

区信访局

区公安分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工商联

区商务局

区工信局

其他相关单位

10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长期坚持

(六)营造积极的人文环境

22.强化营商环境监督。

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痛点堵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新增“新官不理旧账”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项。持续强化营商环境巡察。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建立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回访、问责机制,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班秀萍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委

区商务局

区工信局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物流园区管委会

区工商联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其他相关单位

10月底前畅通各类联系服务企业渠道,12月底前完成全区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六)营造积极的人文环境

23.积极做好12345市民热线转办市民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及答复工作。

全年转办问题办结率达到90%以上,市民满意率达90%以上。

班秀萍

区政府办

12月底前完成

长期坚持

24. 全面推进“好差评”工作。

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积极引导群众“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实行“好差评”。鼓励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班秀萍

区政务服务局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月底前形成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25.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企业质效。

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报装流程,降低报装耗时和费用,推行网上办事。一是提高水电气暖行政审批效率。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等行政审批手续纳入项目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占道、破路审批由住建局统一审批,提交书面申请和提交项目施工图与规划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审核办结。二是提升水电气暖供应企业服务质量。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减少办理环节。推行同城异地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三是压缩水电气暖办理时限。供水方面,供水新增业务办理时限不超过17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时间),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任务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时间)。供电方面,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4个;低压办电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低压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高压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供气方面,燃气报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供暖方面,新入网业务、停供业务、晚供业务、入网未供业务、拆网业务、面积变更业务、分户业务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杨勇

区住建局

自来水公司

供热公司

供电分局

察哈尔开发区

供电局

12月底前完成

(六)营造积极的人文环境

26. 营造更加优质充足的人才环境。

一是实施“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培育企业优秀人才。每年由工商联组织优秀企业家到高校进修培训,举办企业家各类专题培训班。切实解决企业职称问题,畅通企业职称申报、评定渠道。二是健全高端人才服务机制,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居住落户、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资金支持、职称评聘等高效便捷服务。

班秀萍

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统战部

区工商联

区农牧水利局

区工信局

区商务局

区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

区民政局

其他有关单位

10月底前制定出台企业家专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12月底前制定完善人才服务相关制度机制

27. 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打通信息壁垒,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双公示”信息录入、信用修复、联合惩戒、诚信典型选树、“红黑名单”和重点失信领域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畅通失信投诉渠道。

班秀萍

区发改委

区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

10月底前全面落实审批信用承诺制度,12月底前完成诚信档案建设,长期坚持

(七)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8.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健全完善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制度机制,落实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联企大服务活动和深化“大调研、送服务、解难题”活动,深入开展常态化的干部联系企业活动,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班秀萍

区政府办

区商务局

区工信局

区委统战部

区工商联

区总工会

物流园区管委会其他相关单位

9月底前出台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有关工作方案,长期坚持

(七)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9.健全干部队伍综合考评机制。

按照“一年促提升,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原则,以加强和改进营商环境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为突破,运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立“清单定责、纪实履责、全程督责、会诊考责、严肃问责”的全程闭环责任链,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粗拖浮、蛮横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力争将我区营商环境水平提高到自治区前列。

赵建舟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9月底前完成第三方合同签订,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分年度实施,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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