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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集宁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实施方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0 10:51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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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方案》背景

为全面贯彻《乌兰察布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美丽内蒙古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行动措施、保障措施五部分。

《方案》总体目标为:“十四五”期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6%以上。

《方案》行动措施主要涉及6个方面,一是面源污染防治提升;二是产业绿色发展提升;三是清洁取暖改造提升;四是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升;五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六是其他方面。

为保证《方案》的有效落实,《方案》中细化了各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同时健全了督查督办的监督机制。

下一步,各有关单位将切实履行集宁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全力推进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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