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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3 15:20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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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起草背景

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集宁区政府履行职能,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对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网站结构复杂化和栏目的增多,网站建设维护的任务日益繁重。为切实解决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审核不严谨等问题,印发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分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强化认识,落实责任。本部分主要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事有人管、工作有人干,工作事前部署落实,事后监督到位。

第二部分,健全制度,提升质量。本部分主要明确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对各自负责的栏目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本部门从信息提供、编辑、审核到上传发布各流程的制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信息。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要求,各单位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公开相应的信息。二是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认真做好涉密和脱敏审查等工作,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三是涉及重大领域的民生、政策、安全等相关内容的发布,须经三审报送,即单位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再审、报区政府分管区长三审方可核准发布。四是各责任单位应按《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工作责任表》的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负责的栏目。五是各责任单位应在信息发布前认真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严禁出现错别字、病句、重大误解和歧义等情况。

第三部分,加强监督,保障工作。本部分主要明确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组成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每年进行考核评估。对内容保障责任单位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变更后工作交接不到位,不主动及时报送信息内容,未落实网上信息发布相关规定,造成发布信息失实、文稿质量低下,或涉密信息上网,被上级相关部门追责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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