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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收费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时间:2026-07-20—2026-12-31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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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辖区物业服务收费秩序,整治物业收费乱象,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收费不规范、乱收费、质价不符等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违规问题线索,欢迎广大业主、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擅自违规涨价、超标准收费

超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各类费用;不同业主、同小区不同楼栋执行差异化收费标准,无合理合法依据。

(二)自立名目乱收费、重复收费

无合同、无定价依据擅自增设公摊费、设备运维费、楼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同一服务内容拆分多次计价、重复收取费用; 代收水、电、暖时违规加收服务费、损耗费,在公用事业定价基础上违规加价牟利。

(三)收费公示不规范、信息不透明

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在小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未公示公共水电费收支、车位收益、广告收益等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信息虚假、残缺不清、更新不及时,刻意规避业主监督。

(四)违规捆绑

将物业费与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车位费、门禁费强制捆绑,不交物业费就限制购水电、关停门禁、禁止车辆出入小区。

(五)停车收费违规乱象

擅自提高小区地面、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无依据收取车位管理费、占位费;人防车位违规高价出租、长租,变相售卖车位;外来车辆、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混乱、随意调价,收费无公示、无票据。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接受线索举报(专项集中整治周期可根据工作需求调整起止日期)。

三.线索要求

为保障线索真实有效、精准核查,举报人需如实提供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具体违规收费事项、发生时间、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照片截图等佐证材料,同时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实名举报优先核查、及时反馈)等佐证材料;

2.严禁诬告陷害、恶意虚假举报,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鼓励实名提供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对线索提供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各网络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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