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征集时间:2025-06-01—2025-12-31 作者:李晓敏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收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区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计量违法线索:

1.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限的水电气计量器具的;

2.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

3.违规估抄或错抄,少计或多计使用量的;

4.伪造水电气计量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提供真实的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

6.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价格违法线索:

1.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水电气价格标准的;

2.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捆绑收费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4.相互串通,操纵水电气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5.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

6.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474) 12345,12315

(二)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38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股、计量股

四、提供线索须知

1.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保护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3.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违法行为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果反馈
*反馈人姓名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反馈意见
0/500
验 证 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