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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集宁区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10:23 作者: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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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全力应对汛期中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决策、早部署,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不发生河流决堤、不发生水库垮坝、不发生城市内涝、不发生危房险房倒塌伤亡事故,重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企业、机关、学校及各类市场主体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三、组织机构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集宁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作如下调整。

  指   挥:康海瑞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么海明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总 指 挥:贺润根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马宏飞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张志荣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进东  区政府办主任

              吴新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慧青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王立军  区住建局局长

                宁  区气象局局长

 鑫  区发改委主任

李向东  区财政局局长

刘智荣  区教育局局长

 岭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磊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建宏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羽  区民政局局长

傅丽萍  区商务局局长

陈俊宇  区网信办主任

马文斌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高晓非  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慧  区住房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郑少慧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卫东  桥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丽丽  新体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兰建业  前进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玉龙  常青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立新  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燕杰  桥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瑞  新华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中士  泉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辉  马莲渠乡党委书记

白利军  白海子镇党委书记

 军  区供销社副主任

蒋煜龙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志华  集宁供电分局局长

任润虎  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分局局长

赵树成  区城投公司董事长

侯立亮  区国融公司董事长

 警  中国移动集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何永利  中国联通乌兰察布市分公司综合部主任

高建清  中国电信乌兰察布市分公司综合部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晓红兼任,副主任由区农牧水利局局长常慧青、区住建局局长王立军兼任,主要负责本级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区特大防汛经费管理;指导全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拟定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防汛抗旱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及实施;组织指导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洪涝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开展防汛抗旱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同时,为切实做好今年雨季防汛工作,决定建立处级领导包联制度,由各处级领导对乡镇、各街道办事处防汛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确保安全度汛。具体为:

联 领 导

包联乡镇街道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杨笑宙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吕生科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区政协主席

常青街道办事处

闫曼丽

区政协副主席

窦陶然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马莲渠乡

张哲慧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范如铖

区国家湿地管理局局长

么海明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桥西街道办事处

安忠平

区政府调研员

沈玉祥

区政协副主席

贺润根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白海子镇

张顺利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兰明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宏飞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副区长

王浩洋

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李志刚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泉山街道办事处

郭红光

区政府副区长

郝建秀

区政协副主席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虎山街道办事处

王立新

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吴德霖

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荣

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桥东街道办事处

金燕飞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挂职)

朱彦军

区政府副区长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苏建勋

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建军

区法院院长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河道防汛。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辖区内泉玉林河、霸王河、老平地泉沟、尼旦河、张五河、南沙河等河道的巡查检查和清淤清障力度,保证汛期河道排洪畅通,确保河道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各级河长;责任单位:区农牧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马莲渠乡、白海子镇)

(二)水库防汛。重点做好辖区内霸王河水库、尼旦河水库、小东号水库3个Ⅰ型水库和友谊水库、张明沟水库2个Ⅱ型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溢洪道疏浚工作,严格执行汛限水位,密切关注水情水位变化,不得擅自超限蓄水,

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责任领导:贺润根;责任单位:区农牧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马莲渠乡、白海子镇

(三)山洪沟防汛。重点做好张明沟、二五德沟、白塔沟、合义永沟、翟家沟等山洪沟的汛前排查和清淤清障,保证山洪沟行洪通畅。同时,要对山洪沟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预警,修订防御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确保山洪沟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贺润根;责任单位:区农牧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马莲渠乡、白海子镇

(四)城区防汛。及时对城区内排水渠道、管网进行疏通,加强泵站检修维护、雨水口清掏等工作,对低洼易积水路段设立警示标牌,特别是要全面提升南地道、北地道、北站货场地道、常青桥地道等4个雨水泵站排水能力,保证团结大街、如意大街、怀远南路等主干道和重要出入口排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城市内涝;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检查井,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住建局、城管局、城投公司、国融公司、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商场、住宅小区、宾馆饭店等地下停车场和其它地下营业场所防涝准备,确保不发生雨水倒灌事故(责任领导:郭红光、杨勇;责任单位:商务局、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平房集中区的隐患排查,重点监控老旧危房、棚改现场,确保汛情不发生倒房、坍塌、坠物伤人等安全事故(责任领导:朱彦军;责任单位: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住建局、城管局、城投公司、国融公司、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时调派警力,做好交通劝导工作,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领导:王立新;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五)市政公用设施防汛。防范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市政公用设施的损害。供气企业重点清理管道占压、防止暴雨侵蚀等,加强跨河及地势低洼地带燃气输配设施的运行监控,确保供气安全;供水企业重点防范暴雨携带泥沙、杂物对水源水质的影响,增加水质检测频率,及时调整运行工艺,确保水质达标,同时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启动准备动作;污水处理企业重点做好进水格栅清掏、初沉池维护,避免暴雨冲刷夹带的垃圾、泥沙等杂物堵塞;垃圾填埋场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渗滤液外溢泄露、填埋场堆体坍塌事故;供电管理部门重点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事故。城市道路桥梁重点防范强降雨导致的坍塌等事故。(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住建局、城管局、路灯管理所、集宁区供电分局、察哈尔供电分局、应急管理局、自来水公司)

(六)建筑工地防汛。针对汛期建设工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特别是有大型机具设备的工程,督促施工方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对挡土墙、深基坑、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施的基础稳步、拉结及防风情况,临时用电、配电设施、防触电装置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时,要及时做到停工撤离。(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投公司、国融公司、应急管理局)

(七)校园防汛。加强校园防汛宣传和管理,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加强学校校舍及校园周边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隐患,确保师生在上下学途中和在校期间防汛安全。(责任领导:么海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八)企业防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防汛体系,确保责任到人。要按照项目工程规模和影响范围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防止洪水及次生灾害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职工人身安全。(责任领导:贺润根、郭红光;责任单位:区农牧水利局、工信局、商务局、现代物流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

五、应急响应

按照《集宁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我区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及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已扩大,需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及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一)Ⅳ级应急响应。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单小时降雨量达15毫米以上,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

(二)Ⅲ级应急响应。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单小时降雨量达20毫米以上,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

(三)Ⅱ级应急响应。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单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

(四)Ⅰ级应急响应。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单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以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程序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防汛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城市运行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知责明责、尽职尽责、各负其责,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乡镇、街道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各包联领导要组织乡镇、街道,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详细制定辖区防汛工作方案,切实做到目标再明确、重点再突出、任务再细化、责任再落实,力求各项防汛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检查,措施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完善依法防汛检查制度,对各自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和巡查,全面检查责任制、预案、队伍、物资、避险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等落实情况,全面排查防汛隐患和风险点,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坚持“隐患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加强防范,值守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加强对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汛情信息的掌控和上报,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不得虚报、迟报、瞒报和漏报。各防汛值班责任人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离岗、替岗现象发生。遇有险情灾情,所有责任人必须迅速到位,切实做到防汛救灾不结束,人员不撤岗。

(四)加强监督,追责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依规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物资资金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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