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九棠府三期”、“九棠府四期”住宅区楼宇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8号、09号批准并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附件:住宅区楼宇命名概况表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行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九棠府三期 |
JiuTangFuSanQi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
东至昌平路、西至沙河路、南至沙河路、北至福星东街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8号 |
2026年7月13日 |
九棠府四期 |
JiuTangFuSiQi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
东至康宁路(福利路)、西至昌平路、南至沙河路、北至福星东街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09号 |
2026年7月13日 |
集宁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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