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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集审政数撤决字〔2026〕2号)的公告
来源: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1:30 作者: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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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律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李柄圣:

经查明,内蒙古律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备案监事、提交虚假申报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决定撤销内蒙古律晨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取得的设立登记许可。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集审政数撤决字〔2026〕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范军 联系电话:18647449814

联系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2号楼

附件:《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集审政数撤决字〔2026〕2号).doc



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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