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财农[2025]448号
各相关单位:
集宁区财政局按照年初及调整预算,依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部分衔接资金调剂的批复》集政字(2025)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集宁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科目)资金1320.903296万元做如下调整,分别为:
一、集宁区农牧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安排404.3159万元,其中:
1.社会扶贫促进会工作经费5万元;
2.乡村振兴局走访农村监测户慰问金0.8万元;
3.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前期管理费108万元;
4.驻村工作队保障经费项目12万元;
5.农村饮水保障项目96.864万元;
6.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经费5万元;
7.防贫保保费5.136万元;
8.本年度水质检测费12.3万元;
9.高标准农田管护费用(第三方质检费用)10.5万元;
10.本年度实施的马莲渠乡农村饮水保障项目(马莲渠乡三成局)103万元;
11.1.13兆瓦光伏配套工程(道路、网围栏等)项目45.7159万元。
二、白海子镇人民政府安排221.793796万元,其中:
1.农村环境整治(2024年地膜清运费)12.5万元;
2.驻村工作队经费51万元;
3.驻村工作队队员补助86万元;
4.高标准农田管护费8.129696万元;
5.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嘎查村本级配套补助
资金32.5万元;
6.白海子镇麻盖村自治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区本级配套资金20万元;
7.到户类奖补项目11.2241万元;
8.农村户厕项目配套资金0.44万元。
三、马莲渠乡人民政府安排694.7936万元,其中:
1.驻村工作队队员补助40万元;
2.驻村工作队经费24万元;
3.农村环境整治(2024年地膜收集清运费)15万元;
4.高标准农田管护费1.4736万元;
5.马莲渠乡翟家沟村集体经济区级配套资金12.5万元;
6.雪原生态牧场娟姗牛舍及环保配套设施项目535万元;
7.马莲渠乡三股泉牛场配套(肉羊投喂设备)项目33.88万元;
8.农村户厕项目配套资金32.94。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4日
通讯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7号楼3楼305
监督举报电话: (财政)0474-8155130
(乡村振兴)12317
附:《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部分衔接资金调剂的批复》(集政字[2025]194号).pdf
《调整下达2025年本级预算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表》.xlsx
集宁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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