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储备库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宁区政府委托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组织编制了《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是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落实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底线、统筹协调空间发展与保护的重要抓手。根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相关要求,现将《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目前,已形成《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质量,使规划更符合集宁区发展,现将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邮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jnqzrzyjgbk@163.com
联系方式:0474-8225556
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耕保股
邮政编码:012000
注:本次为《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附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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