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垃圾行为,构建全民监督、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马莲渠乡辖区内所有公共道路、河道沟渠、田间地头、空地林地、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一切未经允许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有效条件
1.举报内容真实、准确,需提供清晰完整的原创视频素材,视频需清晰记录倾倒地点、违法车辆、违法人员、倾倒全过程,无剪辑、无拼凑、无模糊遮挡。
2.举报线索需为第一手线索,未被村委、执法部门提前发现、登记、查处。
3.同一违规行为仅对首位有效举报人予以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以首次提交时间为准。
4.严禁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重复举报,一经查实,取消举报资格,纳入黑名单,不予奖励并予以全乡通报。
三、分级奖励标准
结合举报证据完整度、抓获处置情况,实行分级现金奖励,奖励资金由事发地村委会集体经济承担。
(一)一级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全程清晰有效视频,且当场拦截、现场抓获违法车辆及违法当事人,人、车、违法事实全部现场查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村干部现场核验无误后,当场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
(二)二级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全程清晰有效视频完整记录垃圾倾倒违法事实,及时将线索及视频素材由村委会进行收集移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经执法部门核查属实,成功锁定当事人、车辆并依法查处、整改到位的,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500元。
四、不予奖励情形
1.视频模糊、画面缺失,无法辨认人、车、地点,无法核实违法事实的;
2.已被处理、正在处置、既往发生的违规倾倒行为;
3.剪辑修改、拼接合成、盗取他人素材的虚假线索;
4.恶意拦截、诱导他人倾倒垃圾后再举报牟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
五、举报与领奖流程
1.线索举报:村(居)民发现违规倾倒垃圾行为后,留存完整视频证据,第一时间联系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及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报线索;
2.现场核验:针对现场抓获的一级举报,村委会干部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到场核验,确认事实无误当场登记、当场发奖;
3.线索核查:二级举报线索由村委会统一整理移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跟进查处进度;
4.奖励发放:执法部门结案、确认查处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审批、公示、发放;
5.信息登记:所有举报线索、查处结果、奖励金额统一登记台账,存档备查。
六、保密与保护机制
1.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隐私信息;
2.严厉打击对举报人进行恐吓、报复、滋扰的行为,一经发现,上报执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3.全程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营造放心举报、安心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村(居)民均可参与举报,无身份限制;
2.马莲渠乡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解释、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电话:王 威 13224799989
范 磊 1319062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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