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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莲渠乡违规倾倒垃圾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来源:马莲渠乡 发布时间:2026-08-18 15:09 作者:马莲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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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垃圾行为,构建全民监督、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马莲渠乡辖区内所有公共道路、河道沟渠、田间地头、空地林地、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一切未经允许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有效条件

1.举报内容真实、准确,需提供清晰完整的原创视频素材,视频需清晰记录倾倒地点、违法车辆、违法人员、倾倒全过程,无剪辑、无拼凑、无模糊遮挡。

2.举报线索需为第一手线索,未被村委、执法部门提前发现、登记、查处。

3.同一违规行为仅对首位有效举报人予以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以首次提交时间为准。

4.严禁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重复举报,一经查实,取消举报资格,纳入黑名单,不予奖励并予以全乡通报。

三、分级奖励标准

结合举报证据完整度、抓获处置情况,实行分级现金奖励,奖励资金事发地村委会集体经济承担

(一)一级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全程清晰有效视频,且当场拦截、现场抓获违法车辆及违法当事人,人、车、违法事实全部现场查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干部现场核验无误后,当场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

(二)二级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全程清晰有效视频完整记录垃圾倾倒违法事实,及时将线索及视频素材由村委会进行收集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经执法部门核查属实,成功锁定当事人、车辆并依法查处、整改到位的,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500元。

四、不予奖励情形

1.视频模糊、画面缺失,无法辨认人、车、地点,无法核实违法事实的;

2.已被处理、正在处置、既往发生的违规倾倒行为;

3.剪辑修改、拼接合成、盗取他人素材的虚假线索;

4.恶意拦截、诱导他人倾倒垃圾后再举报牟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

五、举报与领奖流程

1.线索举报:村民发现违规倾倒垃圾行为后,留存完整视频证据,第一时间联系“两委”干部、网格员及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上报线索;

2.现场核验:针对现场抓获的一级举报,村委干部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时间到场核验,确认事实无误当场登记、当场发奖;

3.线索核查:二级举报线索由村委统一整理移交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跟进查处进度;

4.奖励发放:执法部门结案、确认查处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审批、公示、发放;

5.信息登记:所有举报线索、查处结果、奖励金额统一登记台账,存档备查。

六、保密与保护机制

1.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隐私信息;

2.严厉打击对举报人进行恐吓、报复、滋扰的行为,一经发现,上报执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3.全程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营造放心举报、安心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村民均可参与举报,无身份限制;

2.马莲渠乡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解释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举报联系人及电话:王    13224799989

   1319062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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