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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来源:区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10:20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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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集宁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节能与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监测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集宁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减负工作。

(四)落实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提出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集宁区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案。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配合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开展业务对接、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等协助工作。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

(五)根据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业布局并组织实施,落实行业准入制度。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集宁区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集宁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六)指导集宁区工业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区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全市、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中小企业行业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乡村振兴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经济运行股

(三)投资规划和对外合作股

(四)工业园区和节能股

(五)中小企业股

(六)原材料和安全股

(七)消费品和盐业管理股

(八)科技电子和信息化股

三、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5号楼1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8:00

联系方式:0474-8243352

单位邮箱:jnqgyhxxhj@163.com

负责人:朱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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