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梦雨
居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孙治
居民监督委员会委员:薛仲美
职责:监督局务会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痕迹完整)。
监督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