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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机构职能
来源: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10:15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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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城市管理局属集宁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主要行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交通、城市应急、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处罚权。

正科级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下设两个二级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市卫生服务中心,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行政、党务、文秘、后勤等工作。负责起草党务、政务文件,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撰写政务、组工信息,各类会议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纪要、收发文登记和传阅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党务、政务工作。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情况和依据。抓好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计财装备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实施城管、环卫资金使用、计划工作,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单位年度预决算和经费计划。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业务指导。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全局各类装备、车辆、服装等采购及服务保障工作。

(三)环卫股

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环卫方面的行业规划、年度计划、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及相关环卫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建筑垃圾管理股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建筑工地渣土费的收缴工作以及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擅自开挖、侵占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监管及上述业务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制定上述业务管理方面的监管考核办法。

(五)园林市政业务股

负责城区街道绿化、河道两侧挖沙取土、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上述业务管理方面的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

(六)城管综合执法一股

负责对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制定年度市容市貌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对市容管理中队工作绩效进行监督考核考评,组织实施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负责门相牌匾、大型广告、车体广告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

(七)城管综合执法二股

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业务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对违建和机动车辆管理工作绩效进行监督考核考评,组织实施综合整治。负责工地围挡审批,噪音污染鉴定,停车场、洗车场审批监管,宣传标语、广场活动备案审批。

(八)稽查股

负责对下属单位的业务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提出的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对数字城管案件落实情况、各类投诉举报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监督、落实全系统执法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督查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九)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局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诉讼、移交、处罚审批等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做好与上级法制部门的衔接和公、检、法等部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执行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案卷评审等工作。负责全局人事调配、劳资、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局档案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十)综合技术股

负责户外噪音、破坏市政设施、环卫设施设备和各类车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鉴定等工作。

(十一)信访接待股

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处理、督办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批示的群众来信。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众信访事项。反映群众来信事项。负责来访问题的分析、协调、汇报。做好赴越级上访、接谈、交流和劝返动员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大街4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474—8211534

负责人:高 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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