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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06-11 10:22 作者: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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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我委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乌司通〔2025〕4号)指示要求,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开展了2025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经核查,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现予以公示。

       为方便公众查询我委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核实执法人员身份真实性,现将执法资格查询方式告知如下: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nmg.gov.cn/),点击“政务公开”-“执行公开”-“行政执法公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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