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玲代表:
您在关于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70号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的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集宁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的建议我单位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集宁区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营,积极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支撑、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托起幸福“夕阳红”。
落实优惠利好政策,扶持养老企业、机构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我区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集宁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集宁区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宁区新建住宅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集宁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集宁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文件。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申报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减轻税费负担,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机构享受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优惠政策。2023年-2024年,我区累计完成适老化改造1282家,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了他们生活的安全性与便利性。2025年,我区将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80个,开展居家养老上门不少于800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专业的养老服务。
以上是我区对于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问题的一些做法及政策执行的相关内容,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深化服务,创新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您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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