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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集宁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集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3 17:21 作者:集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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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学校对学生宣传教育保护园林花草绿植及公园设备设施》(第39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集宁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对学生宣传教育保护园林花草绿植及公园设备设施工作,学生作为城市未来的建设者,培养其爱护园林花草绿植、保护公园设备设施的意识,对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意义重大。我们将把相关教育内容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规划,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举措

(一)融入课堂教学

各学校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等学科课程,有机融入保护环境、爱护园林的教育内容。例如在生物课上,讲解植物对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让学生深入了解园林花草绿植的生态价值;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强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丰富课外活动

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举办“爱护园林,从我做起”主题班会,让学生分享自己在生活中爱护环境的小故事,激发学生的环保热情;开展校园绿植认养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植物的养护过程中,增强对植物的关爱之情。

(三)开展社会实践

结合学校研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安排,组织学生走进园林、农场等场所,开展实地考察和研究性学习。让学生近距离观察园林生态系统,了解园林建设与维护的艰辛,通过亲身体验,切实增强学生爱护园林花草绿植及公园设备设施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完善行为规范

将爱护园林花草绿植、保护公园设备设施等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学生在校园内外应遵守的环保行为准则。

(二)健全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机制,对在爱护园林花草绿植、保护公园设备设施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环保小卫士”等荣誉称号,并在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平台进行宣传,树立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下一步,集宁区教育局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同时,我们也希望能与社会各界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营造美好文明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集宁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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