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政办〔2020〕17号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我区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18日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打通城管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按照《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8月底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通过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下沉社区,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将基层可承接、简便易操作、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下放社区行使,有效解决“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能、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使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使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看得到”又能“管得了”,营造文明、整洁、宜居的社区环境,实现“城管进社区、服务零距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为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在执法重心下移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积极与社区对接,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的网格划分,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明确管理权责。
(一)合理配置社区执法力量
1. 桥西街道办事处下设6个社区、30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下设10个社区、37个网格,每1
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常青街道办事处下设7个社区、40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下设8个社区、47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虎山街道办事处下设12个社区、75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泉山街道办事处下设14个社区、76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桥东街道办事处下设8个社区、42个网格,每3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下设10个社区、60个网格,每2名执法人员负责1个社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 执法管理事项
进驻社区的执法人员行使以下管理和执法职权:
1.对在社区(居民小区)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2.对在社区(居民小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罚。
3.对在社区(居民小区)建筑物、市政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以及破坏绿化带、树木等行为的处罚。
4.社区(居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密封、包扎、覆盖运输。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或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5.对社区(居民小区)内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6.对社区(居民小区)内擅自设置大型广告标牌设施、私拉晾晒绳、乱接电线网线、私装太阳能热水器、私设卫星接收器等行为的处罚。
7.对擅自在社区(居民小区)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堆放物料(堵塞消防通道和楼道),私自圈地种植或者其他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处罚。
8.对社区(居民小区)内饲养人饲养犬只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私搭鸽棚、宠物笼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9.对社区(居民小区)内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0.对社区(居民小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的处罚。
11.对社区(居民小区)内商家店铺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处罚。
12.对私自开挖、破坏社区(居民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13.对集宁区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以及私设有线电视前端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同时做好城市所有建筑物外墙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和8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彦军 区政府副区长、区房屋征收管理
办公室主任
组 员:李建宏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旭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大队长
刘卫东 桥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燕杰 桥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 瑞 新华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郭丽丽 新体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兰建业 前进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玉龙 常青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志荣 泉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立新 虎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工作的协调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管执法进社区”是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此项工作部署上来。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进社区”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此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执法人员的合理分配。各街道办事处要与城管部门主动对接,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权责,注重实效。根据社区网格划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执法管理工作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理。充分发挥网格长作用,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综合执法精细化、制度化。要发挥社区管理部门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城管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定期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社区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同时,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要将进社区执法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及时掌握、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主动向社区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四)规范管理、严格要求。进驻社区的执法人员是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发挥优势互补、联动互助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进社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进驻队伍,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水平。进驻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文明执法、热心服务、规范管理,要时刻牢记“服务、宣传、管理”之职,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发动社区抓好城市管理上,使社区成为城管服务百姓的平台、城管惠民的载体。
(五)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区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使“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纪、文明诚信的城市管理氛围。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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