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集宁区进入经济大发展、结构大调整、城乡大建设、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集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集宁区在新形势下,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社会实现明显进步、民生实现更大改善、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尽快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适时把握发展中的各种机遇,积极加快“三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和全面赶超的奋斗目标,紧密团结、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是加快发展的根本保障;五年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招商引资为第一要务的理念,是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五年来,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乡面貌显著改善,是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石;五年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循环经济和非资源性产业发展,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实保证;五年来,商贸兴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是建设商贸物流中心迈出可喜步伐的不竭动力;五年来,高度重视民生,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功能,是以人为本得以体现的重要标志。“十一五”时期是集宁区经济发展质量最好、发展方式明显改变、市容市貌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日益增强的重要时期。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各旗县市区前列。
----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5亿元,是2005年的2.6倍,年均递增21.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494元,年均增长16.5%。财政收入达到8.86亿元,是2005年的2.2倍,年均增长17.2%。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近20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
----经济结构逐步优化,产业层次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区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三次产业的比重由2005年的5.3:35.3:59.4调整为2010年的3:45.1:51.9 。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设施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蔬菜、马铃薯等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加快。重点培育了民丰薯业马铃薯产业化基地,新增喷灌、膜下滴灌面积近万亩。先后引进建设了种猪(商品猪)养殖、种鸡(商品鸡)养殖、肉牛养殖、育肥羊养殖等一大批规模养殖项目,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集约经营、规模生产的新路子。产业加基地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形成,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业经济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工业主导地位明显提升。福瑞制药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乌兰察布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和自治区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4户,增加值达到29.6亿元,年均增长35.8%。农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电子产品加工、电力建材、机械制造等支柱产业逐步发展壮大,非资源性产业取得明显进展。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海立电子、苏通电子、锋电能源、同盛风机塔筒等新型企业相继建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新型工业产业体系正在形成。节能降耗明显,单位GDP能耗下降20%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低于30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1万吨,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第三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物流、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5亿元,年均增长19%。春天大厦、天恒广场、幸福广场、神舟家园、温州建材城等项目的建成运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商贸物流和餐饮娱乐业层次的提高;重联、森诺、利众等重点物流项目的建成和集宁能源矿产品物流园区、集宁现代物流园区的建设,推动了区域物流格局的形成。逐步优化的经济结构,为“十二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生态逐步改善,完成沙源治理面积近17万亩,白泉山、卧龙山、老虎山改造成效显著。水利建设取得新成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87万亩,解决了92个自然村3474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交通枢纽作用日益增强,集张铁路正在建设,京包、集通等铁路扩容改造全面展开,京呼高铁取得实质性进展。城镇建设成效显著,五年累计用于城市建设的投资超过15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4倍。建成区面积扩展到40平方公里。新区一期项目全部完成,新区二、三期项目全面启动,出口路、市政道路日益完善,通行能力显著增强。供热、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条件明显改观。公交保障能力大大提高,公交线路达到12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拆迁危旧平房约2.7万户,改造面积380万平方米,便道硬化、城区绿化、小街巷治理、亮化工程等市政建设加速推进,市容市貌大为改观。城市绿化取得新成效,绿地面积达到1371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2.5平方米。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招商引资成效凸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文化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全面启动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改革。
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凸显,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五年累计引进项目220多个,到位资金130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65%。
----社会事业和民生得到明显改善。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新建北师大集宁附属中学,中小学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展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文化事业全面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入推进,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城市卫生环境明显改观,被命名为自治区卫生城市。
民生得到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日益扩大,五年内累计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5万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三项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2.3万人、2.6万人和1.6万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区3万多城镇特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启动,282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得到保障。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展望“十二五”,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
从外部条件看,一是国家新一轮的产业转移加快,为独具区位交通优势的集宁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国家出台《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京蒙对口帮扶与区域经济合作等措施的实施,为推进我区加快发展提供了种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二是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将集宁区列入重点开发区,促进人口、产业、园区向集宁区集聚,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自治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布局我区55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将有力地促进我区城市建设空间的拓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进而加快乌兰察布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并辐射其他周边地区。
从我区角度看,优势独特。集宁区位居乌兰察布腹地,是京津冀晋和呼包鄂的重要枢纽,区域合作和产业分工的条件得天独厚。特别是京包铁路第二复线的新建和京呼高铁、京新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集宁区将纳入首都高铁1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将更加突出。集宁区是我国通往蒙古、俄罗斯和欧洲的重要国际通道,对外贸易由来已久,随着法兰克福号的建成通车和恢复海关的条件日渐成熟,承载国际物流的能力不断增强,后发优势将更加明显。同时,国家、自治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集宁区作为中心城区,各种要素的集聚将促进优势凸显。“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切实把握这些机遇,并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抓住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立足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率先发展的目标。
虽然我区经济和社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区作为乌兰察布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区位优势没有充分显现,承接大量人口转移的基础工作很多,经济后续产业接续压力较大,工业发展特别是园区发展重新布局的难度很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能力不高,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加之多年来形成的经济基础薄弱、综合经济实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发展环境较弱以及公共服务能力不完善等仍是我区发展中的瓶颈,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任务较重。
总体看,“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市府所在地优势,充分利用周边资源优势,紧紧抓住区位交通、土地、风能、电力等资源优势以及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主导产业优势,抢抓机遇,把握来势,乘势而上,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2005年 实际完成 |
2010年 预计完成 |
年均递增(%)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39.98 |
105 |
21.3 |
2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2.11 |
3.2 |
8.7 |
3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14.1 |
47.3 |
27.4 |
4 |
全部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7.89 |
39.3 |
37.9 |
5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6.4 |
29.6 |
35.8 |
6 |
建筑业增加值 |
亿元 |
6.21 |
8 |
5.2 |
7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23.77 |
54.5 |
18.1 |
8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13753 |
29494 |
16.5 |
9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20.11 |
58 |
23.6 |
10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6.15 |
38.5 |
19 |
11 |
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4 |
8.86 |
17.2 |
12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8075 |
15722 |
14.3 |
13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3755 |
7492 |
14.8 |
1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以内 |
4以内 |
持平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五年累计下降20.6% |
||
16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万吨 |
低于1.1 |
||
17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
万吨 |
低于0.3 |
第二章 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继续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中心,全力实施“工业立区”、“商贸兴区”、“开放活区”、“依法治区”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扩大投资规模,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在培育增量中调整优化结构;以“西融、东联、北开、南引”为重点,着力构筑“四大基地”、打造“两个中心”;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全力打造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节 战略重点
综合分析目前我区地缘环境、发展现状、自身禀赋,作为呼包鄂城镇群对接京津冀晋地区的交通门户城市,“十二五”时期,集宁区的产业战略定位为:构筑“四大基地”,打造“两个中心”。
“四大基地”:一是构筑承接沿海地区及京津冀晋等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基地;二是充分利用蒙古、俄罗斯等国和呼包鄂等地资源富集区的资源优势,构筑中国北方重要的矿产资源和能源基地;三是构筑面向北京的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四是构筑京津冀晋都市圈休闲度假旅游中转基地。
“两个中心”:一是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二是打造连接东北、华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
“十二五”期间我区区域空间定位是:
――向西融入呼包鄂经济圈,依托西部丰富的资源,发展资源性产品的配套加工产业。
――向东加强与京津冀晋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的联系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来料加工、零部件配套加工等产业,把集宁打造成周边大中城市制造业的后方配套加工基地。
――向北扩大对俄罗斯、蒙古的对外开放,利用境外资源,大力发展铜、铁和煤炭等矿产品深加工项目,争取恢复集宁海关,扩大对外贸易。
――向南积极引进沿海先进发达地区的非资源性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将集宁打造成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节点。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原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改善,更加注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构建节能低排放社会。
率先发展原则。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不断缩小与自治区同类城市的差距,引领全市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率先步入小康社会。
集聚发展原则。促进经济向中心城区集聚,引导人口向城区集聚,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科学布局城区功能,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区域,努力打造“富裕文明、平安和谐、山水相依、宜居宜业”的新集宁。
协作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切实加强和京津冀晋、呼包鄂等经济圈的协作与联系,积极承接京津冀晋转移产业,参与呼包鄂产业分工;恢复集宁海关,切实加快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欧蒙资源,推进国际合作。
和谐发展原则。逐步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社会。以富民强区、富民优先为目标,加快建设满足人口集聚的公共服务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大局,创建平安集宁,形成人人共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良好局面。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立足我区欠发达的实际,按照富民强区、率先发展、保持领先、共筑和谐的要求和55万人口的发展目标,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经济总量、人民生活水平保持领先并逐步缩小与自治区同类城市的差距。充分考虑现有发展基础和条件,“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0亿元,年均递增18%;财政收入达到24亿元,年均递增22.1%;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745亿元,年均递增2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6亿元,年均递增20%。经济总量达到自治区同类城市中等水平。
――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5:39.2:58.3,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9.6%。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94亿元,年均递增14.7%;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年均递增20.8%。
――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作为市府城市,引领全市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承接东西南北产业,服务京津冀晋、面向欧蒙的中心城区格局逐步形成,蒙西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确立。城镇、产业、人口布局更加合理,城区规划面积扩展到8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5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95%以上。城市空间大幅拓展、城市功能显著改善、城市宜居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建设中国魅力城市。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提高,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社会保障事业长足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建设国家卫生城市。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000元和16400元,分别递增13.8%和17%以上。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基本平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济、就业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基本形成。富民强区、富民优先战略深入实施,稳定提高居民收入,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城市绿化覆盖率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人居环境更加舒适优美。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开放水平提高。恢复集宁海关,加强对外贸易,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的战略升级,建设国家级对俄蒙开放的大门户、联结欧亚的大通道、产业集聚的大平台。五年累计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2亿美元。开展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联合与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总额五年累计完成600亿元以上。
――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保持社会稳定大局,创建平安集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国家文明城市。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2010年 预计完成 |
年均递增(%) |
2015年 奋斗目标 |
年均递增(%)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05 |
21.3 |
240 |
18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29494 |
16.5 |
43636 |
8.1 |
3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3.2 |
8.7 |
6 |
13.4 |
4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47.3 |
27.4 |
94 |
14.7 |
5 |
全部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9.3 |
37.9 |
71 |
12.6 |
6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29.6 |
35.8 |
60 |
15.2 |
7 |
建筑业增加值 |
亿元 |
8 |
5.2 |
23 |
23.5 |
8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54.5 |
18.1 |
140 |
20.8 |
9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58 |
23.6 |
210 |
29.3 |
10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
亿元 |
38.5 |
19 |
96 |
20 |
11 |
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8.86 |
17.2 |
24 |
22.1 |
12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5722 |
14.3 |
30000 |
13.8 |
13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7492 |
14.8 |
16400 |
17 |
1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以内 |
持平 |
4以内 |
持平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累计下降20.6% |
累计下降15% |
||
16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万吨 |
低于1.1 |
低于2.5 |
||
17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
万吨 |
低于0.3 |
低于0.5 |
第三章 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扩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
第一节 继续扩大投资规模
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国内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新一轮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能够增加就业的新项目,联大市场、引大企业、建大项目,稳步扩大投资规模。按照“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倒排建设期限,力争如期建成。按照国家投资政策,切实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增容扩容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满足中心城区人口不断增长的各种需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加快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晋、呼包鄂等国家级和地区级经济带的联系与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构筑承接沿海先进发达地区及京津冀晋等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基地和中国北方重要的矿产资源、能源基地。以京蒙对口帮扶和区域经济合作为契机,加强与北京地区的联系,构筑面向北京的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和京津冀晋都市圈休闲度假旅游中转基地。
第二节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把扩大内需作为加快增长、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为目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外来消费,推动投资与消费、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消费与城市消费、传统消费与现代消费协调增长。认真落实国家刺激消费的相关信贷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消费信用平台,构建个人消费诚信体系,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提高城乡居民的信贷消费水平。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性消费,带动其生活性消费。加大对消费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建立和完善农村个人贷款财产担保、抵押制度。适当降低消费信贷门槛,减少中间环节和程序,对就业能力强、信用程度高、预期收入稳定的群体,适当扩大授信额度。要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第三节 积极推进对外贸易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和对外开放,建立与俄罗斯、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努力恢复和建设集宁海关,积极争取建设口岸。利用陆路通道的优势,增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的优势互补,有针对性地发展来料加工等增值产业,实现物流与工业园区的互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俄、蒙在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建设境外资源深加工体系。鼓励引进高新技术、资源性产品和先进发达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重点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等领域。
第四章 城郊型现代农业
加快发展城郊型特色农业。围绕城市发展需求,大力发展城郊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和观光农业,加强农产品产地质量认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优质农产品品牌,构筑面向北京的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区。
以发展无公害、绿色蔬菜为重点,进一步壮大反季节蔬菜生产规模,重点推行日光温室、滴灌等新技术。以民丰薯业为龙头,健全马铃薯良种扩繁体系,大力推广种植马铃薯种薯,推动种薯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马铃薯倒茬地种植有机高档蔬菜和药材。不断扩大优质无公害绿色蔬菜种植面积,丰富产品品种,积极发展外向型蔬菜产业。
积极推进高效养殖业进程,开发高效优质养殖业项目。以鹏程农科和绿蒙远大为龙头,加快种猪、种牛、种鸡等良种扩繁养殖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区良种自给供种率达到90%以上。新建5000头基础母猪原种猪场,到2015年,年供应当地及周边地区种猪突破百万头。建立健全肉牛、奶牛良种改良体系,引进优质种牛,开展多元杂交,到2015年,全区肉牛饲养量突破万头,奶牛存栏达到3万头,良种率达到100%。加快肉用种鸡养殖基地建设,到2015年,年供应种鸡突破1000万只,年出栏肉鸡280万只。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体系推广应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设立基本农田标准化示范区,加快建设稳产高产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推广、应用,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围绕现有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等经营模式,切实搞活农产品流通。重点培育壮大以内蒙古双汇、老马清真为龙头的肉食品加工业;以民丰薯业为龙头的马铃薯加工业;以旺源、梦乔、宏泰为龙头的杂粮、饲料加工业;以稼源兴、荣昌经贸公司为龙头的肠衣加工业;以雪源、心乐乳业为龙头的乳品加工业。到2015年,全区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家。
第五章 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紧紧围绕扩张总量、调优结构、提高层次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有潜力、有优势的企业创品牌、扩规模,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产品。巩固拓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新型化工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构建起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有较强带动力的多元化产业集群,为提高经济实力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60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4.5%以上。
第一节 农畜产品加工业
依托丰富的马铃薯、反季节蔬菜等无公害绿色蔬菜和优质畜产品资源优势,全力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的档次和水平,构筑面向北京的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发展农畜产品的深度加工和多品种开发,在扩规模、上层次、走高端、创名牌上下功夫,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亿元。
肉食品加工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双汇食品和老马清真生产规模,加强肉食品的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有机认证工作,争创名优品牌,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绿色有机肉食品加工基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壮大畜产品基地,建设3家养猪企业,基地规模达到百万头,建设2个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和1个1000万只肉鸡养殖基地,保障肉食品加工企业原料供应。扶持高低温火腿项目提高品质、扩大规模,到2015年,高低温火腿年产量达到10万吨。不断提高肉食品的档次,向系列化多元化发展,全面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牛羊肉加工能力达到1万吨,熟制品加工能力达到3000吨。
马铃薯蔬菜加工业。以民丰薯业为龙头,带动马铃薯基地和加工专用薯企业规模扩张、品质提高。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和技术,大力发展马铃薯加工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年加工马铃薯各类淀粉及下游产品2万吨。加快脱水蔬菜建设步伐,到2015年,以红萝卜为主的脱水蔬菜达到5000吨。
皮革、皮件加工业。高起点、高质量抓好皮件工业园区建设,重振集宁皮件产业。抓好占地1平方公里皮件工业园建设,加快10万平方米皮件再就业基地建设,在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建设10万平方米的皮件批发市场,整合皮件一条街资源,建设10万平方米皮件零售专业市场。精心培育和创建名优品牌,创建2-5个自治区知名皮件、皮具品牌。
第二节 装备制造业
以现有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加快迁建中桥焊材公司项目,重新恢复焊材生产。扩大利泰公司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发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小的新产品。到2015年,焊材产量达到4万吨,不锈钢制品达到2万吨。建成华北地区最大的焊接材料生产基地。
充分利用风能富集区的地域优势,紧紧抓住风机制造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机遇,突出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引进3-5家实力雄厚的风机制造企业和风机配件生产企业,开拓和抢占风机制造产业的市场,达到年产风机总装、塔筒、叶片500台套的生产规模,建成华北地区最大的风机组装加工制造基地。
第三节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以建成热电联产示范区为目标,以人口集聚、产业集中为依托,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建设华宁热电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形成电力装机1000MW能力,新增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年处理粉煤灰150万吨,日处理污水5万吨循环经济体系。建成我国北方地区较大的循环经济示范园。
加快风、光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做好集宁80平方公里风电场规划,加大风资源开发力度,到2015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MW。大力发展兆瓦级太阳能光伏示范项目,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MW。
大力发展以锂电池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开发锂电池下游产品,年产正负极锂电池材料达到3万吨。利用石墨资源大力发展高端石墨电极产品。同时进一步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新材料系列产品。
第四节 电子电器业
电子电器产业要主攻电子元器件和整机产品以及LED产品的开发。巩固扩大格雷维尔、康宏电子、春立电子等电子电器企业生产规模,打造品牌、做大总量,力争成为世界级磁头生产基地和电容器生产基地。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下游产业,到2015年,电子产业产值达到8亿元。不断引进大型高压化成箔企业及下游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实现翻番,达到925万平方米,打造北方重要的高压化成箔电子材料基地。
第五节 冶金建材加工业
加快开发集宁周边地区和外蒙资源深加工项目,加快与蒙古国在冶金领域的合作,引进10万吨金属加工项目,形成锻压铸件18万吨的能力,争取冶金加工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大力发展利用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生产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以集宁乌兰水泥五期300万吨水泥生产基地为龙头,抓好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配套华宁电厂建设1座年产75万吨的粉末搅拌站。积极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业,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墙体、保温隔热、装饰装修等新型建材产业。到2015年,水泥产量达到300万吨,粉煤灰免烧砌块砖达到3亿块,保温轻体材料达到50万方。
第六节 生物制药业
利用丰富的动物脏器资源,开发畜产品下游生物制品产业,加快药品生产基地建设。以福瑞制药和京都念安堂药业公司为龙头,加快与国际国内知名制药企业结盟步伐,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加大外引内联力度,加快研发以牛羊脏器为原料的生物制药产业。紧紧抓住福瑞制药上市融资的契机,开发治肝、保肝、护肝系列产品链,建成国家中成保肝药品基地。加大对京都念安堂药业公司的扶持力度,强化胡萝卜素的营养、保健、药用功效,做大做强胡萝卜素产业,建设医药和保健为一体的产业链,建成全国较大的胡萝卜素生产基地。到2015年,医药产业产值达到5亿元。
第七节 工业园区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的原则,着力加快 13.5平方公里的集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1平方公里的中小企业孵化园,吸纳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入园,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档次。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园区“七通一平”。合理规划布局农畜产品加工园、装备制造园、高压化成箔产业园、冶金建材园。吸引产业、资金、技术向园区集聚,增强园区吸纳和承载工业企业的能力。与蒙古乔伊尔工业园形成互动,建成功能齐备、效益显著、产业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的工业集聚区。力争到2015年,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超过70家,园区工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
第六章 提升服务业水平
加快发展中心城区服务业,提升集宁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向中心城区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形成服务全市、辐射周边、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增长20.8%。
商贸流通业。精心打造中心城市核心商业圈,建设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城、商场和超市。加快实施重联、森诺、温州建材、神舟家园等重点专业市场提升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步伐,建设2处集五星级宾馆、高档商业写字楼、综合商业大厦和高档住宅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积极推进集宁新区数码大厦、购物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场6家,达到15家。围绕集聚55万人口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2000平方米的便民市场,发展到22家。逐步加快汽贸产业发展,汽贸4S店和工程机械市场发展到60家,营业额突破50亿元。规划完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服务于中心城区的蔬菜批发市场,集中力量建设面向北京的农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配送中心等新型业态。推进零售业的连锁经营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形成发达的商贸流通网络体系。
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集宁区位交通优势,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加快中心城区发展的政策优势,以建设物流集散中心和内陆港为契机,积极与周边地区以及天津港、二连浩特口岸结成战略联盟,整合物流资源,建设现代化物流园区,形成公路、铁路联动的多层物流运输体系。大力发展以集宁现代物流园区为中心的专业市场群、总部物流群。科学规划和定位集宁现代物流园区、集宁能源矿产品物流园区,建成以能源、矿产品为主,农副产品为辅,有效连接京津冀晋和呼包鄂,中国内地和二连口岸,承接蒙古国和俄罗斯等境外资源的重要物流集散地。加快现代物流信息、运输网络和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四方物流,打造中国北方功能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物流园区和矿产品交易平台。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不断拓展消费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档次。到2015年,物流园区建成区达到50平方公里,物流吞吐能力达到3700万吨。
餐饮住宿业。加快星级宾馆建设,重点抓好日盛国际酒店、泉山庄园、亿利国际会所等高档酒店项目,规划建设五星级宾馆,建设中高档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完善中心城区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全面提升餐饮住宿业的档次和水平。建成五星级酒店5家,四星级酒店8家。引进大型餐饮企业,培育特色菜系,提升餐饮业质量和水平。
金融业。以引进为主,努力争取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合作银行。健全结构合理、互补共赢、竞争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规模。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重点,建设社会信用系统,改善融资环境,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
旅游业。以创新经营为先导,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依托周边草原旅游资源,和首都高铁1小时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建成京津冀晋都市圈休闲度假旅游中转基地。以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为依托,建设一批农业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村镇,支持建设一批农家乐示范村。搞好以集宁为中心观光景点的开发和建设,加快建设城区观光景点,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建设几条精品线路,促进集宁旅游业的兴旺。重点建设泉玉林水库、霸王河水库景观区和白泉山公园等旅游项目,力争霸王河水库和白泉山公园建成国家3A级景区,建成国家优秀旅游城市。
房地产业。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需求,大力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提高建筑企业档次,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继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旧住宅区通过整治和完善配套设施,逐步推行物业管理,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80%以上。
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家政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鼓励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鼓励各种经济主体创办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社会化养老、健身娱乐、安全保卫等社区服务业。加快社区服务业示范小区建设,带动社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现代化。
市政公用服务业。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实现由社会福利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使市政公用行业逐步走上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轨道。加速市政管理、绿化、环卫、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企业化改制,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行效率。鼓励社会力量组建行业公司,公开竞争承接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公厕保洁等作业任务,大力推进城镇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和市政设施一体化进程。
第七章 城市扩区增容
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构建集宁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马莲渠、白海子集镇的发展,构成两极支撑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城乡一体化发展
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区。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区,城镇化率达到95%以上。加快发展市府所在地经济,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建成乌兰察布市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科技教育中心和总部经济基地。
积极发展区域集镇。加速经济转型,发展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城镇型经济。依托城郊优势,加速推进白海子镇和马莲渠乡新集镇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向镇区集聚,2012年建成集科技推广、文化休闲、疾控中心、综合医院、体育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完善服务功能。2015年,全面完成新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开以三股泉新农村试点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建成自治区级新农村示范区。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农民饮用水质量,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发展农村改水、改厨、改圈、改厕,大力普及农村沼气,沼气普及率达到25%。搞好村庄规划和居住环境治理,推进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解决村内道路、垃圾处理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为重点,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对生存条件差、风蚀沙化严重、资源贫乏、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地区的居民扶贫搬迁,在白海子镇和马莲渠乡集中建设新集镇,实施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工程,力争五年内贫困农民全部实现易地移民脱贫。
第二节 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
搞好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坚持用现代化大都市的理念指导规划,科学谋划城市的功能定位、空间框架、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加快“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实现城市基础容量的扩容提质,为80平方公里、55万人口的城市建设规模提供基础保障。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新区八横六纵道路配套工程,完成新区主次干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及管网的一体化配套建设;整合旧区道路网络结构,重点改造二十一条道路,提高道路等级,打造市区内部呈环状、外部呈放射状道路格局。加快改造小街巷和支路,实现城市主干道与居民区畅通。推进桥东桥西互通立交桥工程及市内主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建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完成集宁城区与东绕城高速的五个出口建设(分别为绕城线与208高速、208国道、民建路东出口、110高速、110国道的立交桥),全面提升出行能力,实现集宁区内外道路畅通。“十二五”期间新增道路面积40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3.4平方米。
集中解决供水问题。新建玻璃图、马莲滩水源地工程,续建红海子工业园区水源地等供水工程,到2015年,供水量达到11.8万吨/日,人均供水量达到140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水厂三座,供水管网55公里。新建新区、工业园区、旧区及各水源地配水管网65公里。对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节水型城市。做好后备水源地勘查工作,保障供水安全。
加快高低压配变电网建设工程,满足快速增长的电力负荷要求。新建220kv变电站,解决能源矿产品物流园区用电;新建110 kv变电站,解决虎山公园及海亮广场用电;新建110kv变电站,解决现代物流园区用电;新建新区110kv变电站,解决新区负荷增长需求和电源点单一问题;对桥西变进行增容改造,扩建民阜变,提高供电可靠性。规划建设电瓶汽车充电站,为快速发展的电瓶汽车提供能源保障。
规划建设热源点六处,其中:察哈尔工业园区新规划热源一处,作为察哈尔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热源;华宁热电厂扩建,作为城市重要的热源;集宁热力公司热源厂扩容,作为旧区供热热源,满足旧区供热需求;桥西新规划热源一处,作为桥西区供热热源;马莲渠新集镇新规划热源一处,作为城市北部供热热源;新区新规划热源一处,作为京包铁路以西区域供热热源。鼓励热电联产,加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
抓好西部天然气干线入站和用户网的普及工作,天然气供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提高城市集中供气水平。适度安排新建天然气加气站,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用气需求。
加快公交事业发展,新增线路8条,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5标台。实现公交智能化管理,方便居民出行。
加强城市硬化、亮化、美化、绿化等改善市容市貌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主次干道便道硬化工程,硬化率达到95%。推广实施太阳能、光电应用等节能产品,强化城市亮化工程,健全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实施主干道街景景观工程,改善市容市貌。配套建设8个综合性广场、公园等居民活动、休闲场所,人均服务场所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增加街头绿地,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2.5平方米。加快城市景观建设和环境改造建设工程,完善老虎山、白泉山主题公园功能,建成卧龙山植物园、动物园。完成霸王河、南沙河和新区榆树湾河道的城市水脉和景观环境建设工程。
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拆迁改造任务,到2015年,城乡棚户区改造面积达到500 万平方米,新增住宅面积60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8平方米以上。统筹考虑社会各阶层住房需求,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适当发展中高档商品房,逐步形成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多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确保城镇低保户全部有房住,中低收入阶层买得起房。加快推进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低保无房户、特别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实施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彻底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推进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改造、维修,确保城市排水排污畅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霸王河东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加大环卫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水冲公厕的新建、改建、配建和垃圾转运站建设,逐步淘汰破旧以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公、民厕。加大环卫车辆及设备的投入,改善环卫办公条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垃圾收运系统,提高垃圾密闭和压缩运输覆盖率。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力争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90%,实现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大改观,向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迈进。
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加强数字化城管建设,实施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联动管理机制,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第八章 构建节能环保型社会
生态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通道绿化、城市防护林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
环境改善与治理。加大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和声环境等污染源治理。到2015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加大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加大对城市机动车尾气治理,逐步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年平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资源产业比重。坚持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目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比重,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完善重点工业污染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控体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企业,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5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000吨以内。推行建筑节能措施,支持和鼓励建筑领域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产品,逐步推行分户供热和分户计量。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预期目标。
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立足我区水资源严重缺乏的现状,大力实施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的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坚持把节水放在首位的原则,合理调节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加强水资源规划和管理,调整用水结构,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建设节水型城市。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饮水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城乡用水。实施霸王河、泉玉岭水库等防洪工程建设,建成霸王河水库。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积极引进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进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发展,提高水利用率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中水回用率达到80%以上。
资源开发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完善土地市场,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完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适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矿山整合与整治。合理布局和开发利用砂、石、粘土资源,积极推进环保砖生产,取缔实心粘土砖生产。争取上级投入,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做好资源详查工作。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第九章 高度关注民生
按照富民强区、富民优先的原则,高度关注民生,始终把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公共财政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民生事业的新跨越。
努力扩大就业。建设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健全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优化信贷、工商税收等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转复员军人和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积极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术人才。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工就业提供网络化服务。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到1亿元以上。
提高农民收入。实施农民收缩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万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完善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有利于提高劳动者报酬的工资决策机制、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增长超过企业利润增长速度。稳步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拓宽储蓄、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不动产投资等理财渠道,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逐步增加转移性收入。
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健全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实现动态管理的常态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成员自食其力。稳定现有城乡低保基数,逐步把城郊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推进低保城乡一体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到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覆盖面,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5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启动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好城乡低收入和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民政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年人福利。加强敬老院等托老服务场所建设,重点建设社区敬老院,提高对“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服务水平。加快集宁战役纪念馆改造和殡仪馆建设,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建立孤残儿童津贴福利制度,改善城镇孤残儿童的生存条件、生活环境,完善康复训练、素质教育设施。实施“助残工程”,采取多种就业形式,帮助残疾人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第十章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计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第一节 推动科技跨越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物质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步伐,增加产业的科技含量,以科技跨越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普及率。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步伐,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建设科技服务平台,集聚科技资源,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自主创新,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部门为辅助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支撑专项”、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一批“富民强区科技行动专项”项目。
第二节 教育优先发展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事业经费。提高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地财政支出比例,2012年达到4%。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扩大幼儿学前教育学校建设,新建25所幼儿园,总面积12.5万平方米,公办小学学前教育校舍改扩建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
优化中小学布局。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按照人口增加数量和城市扩容范围,统筹学校布局和规模。规划新建7所完全小学,3所完全中学,小学和初中班容量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
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切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办学条件均等化,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自治区级标准化学校建成率达到60%以上。
稳步发展高中教育。支持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新区普通高级中学,将北京师范大学集宁附属中学打造成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学校。
完善特殊教育。认真抓好“金钥匙”工程,为残疾儿童和少年提供平等接受教育机会。
支持民办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引导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第三节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继续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建立规范的基本卫生服务经费增长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10万以内。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不断缩小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差距。加强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农村卫生室达到一村一所。到2015年,第三医院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带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全区病床数每千人口达到3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5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2人。
第四节 加快文化、体育、档案事业发展
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建扩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面积分别达到15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完善察哈尔民俗博物馆的展出功能。完成乡镇和社区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设施条件。重点建设15000平方米文化活动、艺术培训中心和12000平方米现代化数字影剧院。全面完成行政村“草原书屋”建设。扩大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覆盖面,实现乡镇和行政村共享文化信息资源。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推进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旧区体育场及体育馆改造工程,建成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及各类球场(馆)为一体的多功能体育中心。乡镇、办事处均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十二五”期间,建成5000平方米的综合健身中心,建成1万人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创建2-3所自治区级和1所国家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
切实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设6800平方米信息化档案馆舍,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
第五节 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稳定生育政策和人口政策,全面加强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完善集宁区全员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部门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协调,推动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作。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推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集宁区3800平方米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创建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城市,争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城市。
第十一章 社会管理与精神文明
第一节 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建立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探索城乡社区自治,完善居委会和村委会自治机制。重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部社区建立社区文化服务站和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联网。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自然增长机制。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探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渠道,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全面搞好普法教育,继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司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发挥司法工作在化解基层矛盾、开展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公安指挥中心、司法综合大楼、法院审判庭等。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依法审计监督力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发扬各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二节 构筑安全屏障
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社会纠纷。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力推进全区应急平台规划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公检法司投入,在改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着力壮大公检法司队伍,提高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待遇。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打造平安集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推进国防能力不断提高。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成果。
第三节 强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监督管理行业加强消防监管,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罚。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第四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建设自治区文明城市。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队伍为重点,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第十二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先安置后搬迁,推动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政策的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使土地经营逐步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集中。统筹城乡电网,实现同网同价。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引导作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规范各种类型办事机构,提高运行效率。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领域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调高、提低、扩中的原则,改革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和解决城乡就业数量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配置方式改革。以价格改革为重点,将资源开采、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成本。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实行污染者付费。加快矿业权、水权和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水权转换,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市场化进程,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和运行体制改革。组建新闻出版机构,发展民营性文化中介组织。组建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创新招商引资政策。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加快制订和完善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税费政策和项目用地、供水、供电保障政策,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在我区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定向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趋势,根据各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实现用产业集聚人才、用人才集聚产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库,切实做到培养人才有新模式、引进人才有新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优秀人才提供创新创业载体和发展空间。
第十三章 组织实施
《集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统领未来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成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领。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全面提高对《纲要》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起高效的规划实施、监测、监督体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衔接协调、运行高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目标管理。采取多种途径,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
第二节 专项规划
各部门要围绕《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纲要》。在制定和实施专项规划时,以《纲要》为统领,确保专项规划与《纲要》相衔接,特别是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等方面,有关部门要针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
第三节 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规划
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远近结合,充分发挥年度计划在《纲要》实施中的重要作用,把《纲要》规划的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充分利用实施年度计划的方法和手段,对《纲要》各个阶段的实施步骤做出明确安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切实避免无所适从和盲目冒进的思想行为,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纲要》实施。
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规划,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落实建设资金,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组织实施和建设一批重大工程,进一步增强全区的整体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第四节 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
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测和跟踪分析,增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监控、分析和把握,提高应变能力,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对《纲要》实施方案适时做出调整。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纲要》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纲要》的组织实施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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