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宁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一、主要职责(一)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二)承担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增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