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一)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承担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二)指导全区消防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工作;(三)负责对全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的指导和综合服务工作;(四)负责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监管和精细化管理;(五)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六)负责建筑工程、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备案的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的收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