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集宁区白海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白海子镇 发布时间:2026-01-15 10:11 作者:白海子镇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白海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辑公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白海子镇陆家坝街9号,电话:0474-83032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白海子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核心,聚焦群众需求,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精准划定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社会救助、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信息。通过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镇本级政务信息187条,各村(社区)共公开居务信息2381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村、社区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镇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21个村(社区)公示栏等线下平台,张贴公示重要政策文件、民生事项办理结果、财务收支等信息,方便群众现场查看。借助官方微信公众号“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等政务新媒体,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政策、发布动态,增强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白海子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镇纪委定期对各科室、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发现信息发布不准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平台管理与公开渠道利用不均衡。村、社区公开渠道利用率差异较大,部分村、社区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情况,信息下沉传播效果不佳;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深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统筹公开平台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开展针对各科室、村、社区信息公开检查督导,统一规范公示栏、信息发布标准和更新频次,推动公开平台、基层公开渠道信息同源同步;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将《条例》及相关文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