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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前进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前进路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6-01-14 09:29 作者:前进路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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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前进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前进路街道联系(地址:恩和大街47号,电话:0474-88190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微信公众号“集宁区前进路街道”发布推送1360余条,内容涉及各级领导莅临我街道指导工作信息、特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涉及各科室的工作信息。全年共推出宣传稿件900余篇,通过中央级4篇、自治区级10篇、市级138 篇、区级83篇,其中集宁区人民政府内容管理平台发布信息4篇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我街道持续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目标,切实严格保密审查,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以外,其他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党工委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党政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街道始终重视平台搭建,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推进街道微信公众号构建,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推送其他形式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二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街道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除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之外,在公示栏,微信公众号上也同步公开相关信息,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此外,在信息发布之前,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确保信息合法合规,同时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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