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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常青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6-01-13 17:12 作者:常青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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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常青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解放大街61号;电话:0474-82849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常青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由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统筹协调,全面及时对接沟通,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现将我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始终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内容,主要包括机关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最新的工作动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在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条,其中部门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2条;在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实施情况公开内容8条。全年通过“三务公开”平台依规定公开2472条,其中党务公开1991条、政务公开427条、财务公开54条。依托街道级微融媒体工作室,进一步推进信息传递,其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讲讲团”工作动态以及就业,防汛等多项工作荣登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护航“一老一小”典型经验获共产党员网点赞,工作动态信息登大报、上大网。持续深耕【常·倾听】【民生在线帮】栏目4期,策划再推廉洁文化建设系列微视频【常说廉】,健康科普栏目【常关注 常健康】共计8期,点击量达56896次,让信息传递搭上快车道,精准满足居民需求。年内,【常·倾听】获评内蒙古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隐私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后公开,涉密信息脱敏处理后,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集宁常青街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发布街道工作动态,积极回复群众留言60余条,实现有效互动,主动接受监督。2025年,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834篇,阅读量达138004余次,制作发布视频172个,累计播放478946次,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加强内容建设,公众号、视频号活跃度持续攀升,粉丝数较上年增长11.9%。精心布设公益广告35处,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7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10条1790次,精准全面宣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基层典型经验,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遵德守礼、身边好人等内容,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明确由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相关科室对照标准化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做到“先检查,后发布”,降低失误率,2025年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作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参与度,导致公众对政务信息的认知度和理解度较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信息对公众参考价值有限。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标准性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年内,街道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及时传达上级各类会议精神,提高工作参与度。二是及时公开涉及百姓利益、关乎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信息以及民生政策类信息,切实发挥信息“晴雨表”的积极作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百姓身边。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按月填写信息发布保密清单,确保无涉密事项漏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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