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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桥东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桥东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6-01-04 14:47 作者:桥东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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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桥东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桥东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恩和路14号桥东街道办事处电话:0474-81880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13条,文明培育信息211条,我为群众办实事类信息345条,日常工作信息6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桥东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集宁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在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对本单位涉及民生领域、公共领域服务内容、事项做到常态化更新。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桥东街道党建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立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板块,旨在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59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桥东街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回复咨询,保证了零投诉、零举报的工作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桥东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持续取得积极进展,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但对照更高标准与群众期待,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一方面,已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尚不完整,发布速度也有提升空间,同时现有公开方式较为传统,多样性不足;另一方面,尽管我们在丰富公开形式上进行过尝试与探索,但由于技术条件、资源配备等因素制约,形式的创新性与吸引力仍有待加强。

为此,街道正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第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发布标准。我们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不仅追求信息发布的广泛与齐全,更注重内容的质量与价值。通过深化信息梳理与整合,力求实现全面、系统、及时、完整的信息公开,确保重大决策与重点工作从启动到落实的全过程透明。

第二,聚焦民生关切,优化公开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和关注点为出发点,重点围绕政策传达、解读答疑与互动回应等环节持续发力,增强政民沟通的实效性与服务公众的针对性,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对街道工作的助推作用,让居民感受到更多获得感与满意度。

第三,强化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来源。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推动各部门依照职责提供专业、优质的信息素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体提升街道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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