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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莲渠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马莲渠乡 发布时间:2025-01-14 11:40 作者:马莲渠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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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马莲渠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  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马莲渠乡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可从“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莲渠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宁区裕民路3号,马莲渠乡人民政府,0474-8301862)。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以“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马莲渠乡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分工,促进工作落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政务平台累计发布各类公示信息2条,通过三务公开平台推送政务公开信息19条。主要内容为日常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内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乡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干群互动、社会监督等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妥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答复办理;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强化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2024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明确由党政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对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马莲渠乡将政府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现有政务类网站2个:党建网和政府网,为政府统一平台,已认证开通微信公众号2个:“集宁区马莲渠乡人民政府”“集宁区马莲渠乡”,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管理维护,积极发布各类动态信息,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信息服务。2024年在政府网站发布稿件2条,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信息1040条。加强多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调整乡政府、村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确保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动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设置“我要留言”功能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检查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日常监测,积极排查错误,切实保障信息安全。把信息公开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责任监督,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本年度无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布信息时效性还需增强,存在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提升,极少数稿件中存在错别字、用词不当等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安排专人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和动态更新,及时在政务平台和三务公开平台推送各类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数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马莲渠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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