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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常青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5-01-10 11:59 作者:冯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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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具体要求,现发布《集宁区常青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青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74-8284998;地址:解放大街61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常青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由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统筹协调,全面及时对接沟通,第一时间上传需要公开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现将我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各类信息坚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2024年,我街道在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6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3条,机构设置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其余均为工作动态类信息。同时,创新话语体系,打造全区首家街道级微融媒体工作室,推出【常·倾听】【常青·民生在线帮】特色栏目25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街道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街道提交的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接到任何因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兼任,成员由党建办和各股室、社区、中心、行政执法队负责人组成,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同时,做好隐私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后公开,涉密信息脱敏处理后,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开设“集宁常青街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主要就上级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居民关注的民生政策,街道开展的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发布,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按上级要求能及时发布转载相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信息准确传播。2024年,全年发布图文信息1428条,发布微视频184个,全年公众号、视频号活跃度达315158次,日均活跃度863次;分享视频号144316次,推荐82106次,新增粉丝数5000余人;同时利用信息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检查公开情况,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作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和全面,部分信息没能做到第一时间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较多把街道开展的工作、活动等日常信息进行公开,对于群众关心的政策类信息、民生类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够强,部分信息中还存在错敏词。


针对以上问题已改进,一是继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传达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将条例和工作内容弄懂学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及时公开涉及百姓利益、关乎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信息以及民生政策类信息,切实发挥信息“晴雨表”的积极作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百姓身边。三是继续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层层审核,逐级把关,确保发布公开的信息都真实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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