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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常青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4-01-30 15:05 作者:常青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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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常青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青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74-8284998)。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常青街道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我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类信息。我街道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2条,其中政策文件类1条,机构设置类1条,工作动态5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街道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案件。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街道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多渠道宣传工作内容。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街道视频号、街道公开栏等方式,强化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检查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街道依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内部机构、机构领导、街道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但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在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全面,时效性、全面性仍需加强。接下来,我街道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抓好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切实加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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