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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体路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4-01-25 10:17 作者:新体路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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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新体路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新体路街道联系(电话:0474-8220018)。

一、总体情况

我街道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呈现出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

2023年内,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内容管理平台发布信息837篇,微信公众号“集宁新体路街道”共计发布信息1778篇,2023年全年通过线上平台发布“三务”公开信息共条,其中党务154条;政务公开105条;财务56条。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街道主要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网、县人民政府网站、“集宁新体路街道”微信、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96条,涉及领导信息、公告公示和其它等各类信息。微信公众号“集宁区前进路街道”发布推送460条,内容涉及各级领导莅临我街道指导工作信息、特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涉及各科室的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办事处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街道能够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各项工作,经常性更新工作实时动态,丰富信息资源,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街道始终重视平台搭建,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推进街道微信公众号构建,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推送其他等形式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审批管理。新体路街道办事处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公开流程,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及时在公众号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缺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下步将加强人员培训、科室间协调联动,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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