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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子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白海子镇 发布时间:2024-01-12 08:51 作者:白海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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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白海子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白海子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海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30328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白海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不断推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镇本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条,各村(社区)共公开居务信息3877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方便群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镇投诉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平台投诉举报通道均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2023年我镇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集宁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在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对本单位涉及民生领域、公共领域服务内容,事项做到常态化更新。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党建网等政府新媒体管理,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进一步促进政民互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坚持实行政务公开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实施,职能部门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促进镇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机制;二是加强镇纪委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对镇机关各科室、村(社区)的日常检查监督力度,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的内容存在不具体和不及时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二是持续提高公开质量。重数量更重质量,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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