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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子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白海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5 作者:白海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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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白海子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集宁区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镇财政预算决算等5大方面内容通过三务公开平台推送政务公开信息215条,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274条,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办理,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对相关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主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动态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政务平台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为人民群众获取和了解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了便捷途径。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政务平台在政务公开中广泛应用,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严把信息审核关,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全年政府网站未发生安全事件,有效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集宁区政府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实施政务公开常态化考核,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设施农业备案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还不够广。三是信息审核把关力度有待提升。

(二)针对不足,本镇通过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下一步,我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认真按照《条例》和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积极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期所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力度,严把政治关、导向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禁发布未审核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海子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03281 电子信箱:jnqbhz@163.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3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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