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十五五”规划《建议》,区政府编制了《集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经大会审议批准后,将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持续提升经济实力,锚定地区生产总值冲刺400亿元目标,推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稳居自治区中游,综合实力挺进自治区前20强。持续激发发展活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度融入呼包鄂乌经济圈,深化与察哈尔高新区、乌二园区战略协作,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公共服务等领域由“单向融入”向“联动共赢”跃升。持续改善城乡品质,以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为目标,优化“一城两区三带”空间格局,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和精细化管理,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精心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持续巩固生态优势,严格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完成污染防治约束性指标,扎实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方位促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稳步提升教育教学和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能力扩容提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让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更富足、精神生活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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