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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自然资源分局三项举措积极推进 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9 09:30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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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集宁区自然资源分局制定三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对接企业,与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对接,以“店小二”服务做好项目审批。审批相关单位之间通过学习交流,逐步掌握相关审批单位的审批材料清单及流程,熟悉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业务。

二是提前谋划,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分层次确定土地要素保障工作:首先是摸清现有未利用土地情况及可以直接使用的土地,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用地选址,保障项目平稳落地建设。其次是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经我局排查,我区目前正积极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已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针对田原农业、红日风能、顺利矿山机械等企业的低效用地制定盘活处置方案。第三是对城镇开发范围内未报批的6501公顷及代管区177公顷土地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

三是有序推动土地方面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属于多年形成,情况复杂,存量基数大,从2022年五个大起底开展以来,我局全力推进批而未供消化处置工作,通过加大供地力度以及申请调整撤销批文等举措,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27公顷,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4年市政府下达我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任务量14.67公顷(合220亩),截至目前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6.7公顷(合250.5亩)。经梳理,我区实际剩余批而未供面积64.5公顷(967.5亩),一是未供即用违法用地24.06公顷,年内计划消化12.3公顷,二是暂未落实项目的空地40.5公顷,年内计划消化19.72公顷。

二是闲置土地。下一步针对不同闲置土地地块情况,分别采取加快拆迁平整地块供应,限期动工建设、依法收回等措施,鼓励企业采用依法转让,以地招商、联合开发、等价置换等措施进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对使用权人有意退出开发的,按现行政策有偿收回;对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改变的,按新规划重新办理用地手续,限期开工;对不符合现行规划且企业有建设意愿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尽快消除障碍,可以协议置换同用途、等价值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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