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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2-04 17:26 作者: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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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3号楼,电话:0474-83829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5件,政策解读6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0件,政府常务会17次,全年编辑出版《集宁区人民政府公报》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办结7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录入“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受上级信息化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集宁区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与注销制度,不断提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水平。政府网站设立各级栏目435个,发布信息1216条,全年流量3426510人次,日均流量达到9387人次,办理留言16条,发布征集调查8期,在线访谈5期。“集宁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量58543人,发布文章32条,平均阅览量达2277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网站预警时限及时、规范、主动发布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邀请上级部门专家授课,组织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并安排各单位参加上级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9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2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1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

2

0

0

0

0

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内容公开不全面不规范:法定主动公开范围覆盖不全,重大建设项目、提案答复、政策解读等关键信息缺失,信息发布审核宽松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力,错敏字、表述错误等问题频发。

改进情况:2025年已全面梳理法定公开目录,重点推进重大项目、民生政策、提案答复等关键信息全覆盖,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议;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现已建立集宁区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嵌入敏感词库与错字检测工具,多次开展错敏字、违规内容专项排查整改,规范公开属性标识和文件发布格式。

2.内容供给质效低,适配性不足:内容同质化严重,转载复制现象普遍,原创性匮乏。

改进情况:聚焦内容提质,增强传播实效,坚持以内容为主,聚焦中心工作与民生关切,2025年积极协调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大原创内容供给,减少同质化转载,强化政治把关与专业审核,杜绝不良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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