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48 作者: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应急管理局党政办联系(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3号楼4楼,电话:0474-818818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共19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0条,政务微信公开154条,党务公开21条,政务公开5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需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秉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发布信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审核报送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全局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管理,按标题、文号等维度分类梳理发布文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便捷检索、高效查阅。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统筹线上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栏及电子屏等载体,构建多元化传播矩阵,有效破解信息公开形式单一难题,全面提升信息传播效率与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发布自查要求。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完善信息公开举措,推动信息供给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5年以来我单位虽然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上级要求公开才会主动进行公开的现象;二是分工机制存在欠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分不清晰。2025年我局已做如下改进: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能力培训,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履职水平及责任担当与服务意识,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筑牢保障。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高度,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责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明确各级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地见效;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总结工作进展;各职能股、中心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更新及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