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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5:49 作者: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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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审计局联系(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7号楼211,电话:0474-81883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集宁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和自治区、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实效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审计核心业务,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方面,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其中,通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2条,报送工作动态信息55篇,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集宁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撰稿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和分管领导终审的职责分工,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涉密内容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保障链接可用、公开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集宁区审计局持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定期对办公网络、信息设备和数据存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水平。严格执行数据使用和传输管理要求,防止信息丢失、泄露或被不当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集宁区审计局发现部分信息在形成初期存在资料归集不够及时、内容核对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导致个别信息在初审阶段需要多次补充完善。同时,信息发布平台的部分栏目更新频率不够均衡,个别栏目信息发布及维护存在滞后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局机关在2025年内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形成和报送流程,明确各股室资料提交时限,加强内部沟通衔接,提高信息初审效率。二是对信息发布平台栏目进行梳理,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及时整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同步。三是组织开展信息管理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的理解,增强信息审核和发布的标准化水平。通过以上措施,有效解决了年度内发现的薄弱环节,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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