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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1-15 11:10 作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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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7号楼,电话:0474-81883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对标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锚定“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核心目标,以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抓手,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切,扎实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严格界定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我委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12条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在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公开党务信息119条、政务信息23条、财务信息5条,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在12345智慧管理平台回复群众问题67条,及时回复群众诉求,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共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文件4件,我委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领导体制,规范平台信息管理流程,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有序、及时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托“集宁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64条,通过原创发布与转发推送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有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对外宣传效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委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细化内容审查、动态更新维护及年度报告编制等全流程工作规范,以制度建设赋能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同时,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报送信息不及时,导致政务公开工作更新滞后。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了各股室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明确了工作标准;三是加强内部沟通,提升协同效率,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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