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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0:36 作者: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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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7号楼,电话:0474-815608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集宁区财政局依托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监督保障、工作进展、决策部署落实、回应关切、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等信息,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服务、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累计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积极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准备及完善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并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确保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股室做好统筹安排,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教育学习。举办财政信息工作教育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报送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让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小部分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增强,偶尔有栏目没有按时更新、定时更新。二是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各类财政政府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传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功能,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化、规范化,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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