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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6:14 作者: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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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209室,电话:0474-82412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集宁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构建“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协调、各股室协同”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0条,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等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逐项开展保密审查和内容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规安全,杜绝失泄密风险。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统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渠道,明确各平台信息发布侧重点,做到政策文件、服务信息及时发布更新。聚焦群众高频查询事项,优化信息分类展示,提升查阅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及时反馈,以常态化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有很大提高,但仍存在股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均衡,部分业务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我们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围绕重点领域公开清单、保密审查规范等内容强化实操指导,完成了全年业务公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民政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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