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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15:29 作者: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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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集宁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电话:0474-82092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77条,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负责,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做好动态维护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严格审查程序、履行审查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无误、安全发布,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审核与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见效。2025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公开各类信息4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从严落实监督保障管理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行为,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主体,推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严把信息发布关口,切实提升内容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仍需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尚不够深刻,在集约化平台的信息维护方面有时未能做到及时高效,例如在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内容的更新工作中,需经提醒才能实现及时维护。我局已要求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提升工作人员对平台操作熟练度,在工作人员提醒之后,尽快完成了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内容的更新,保障了核心基础信息变更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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