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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16:21 作者: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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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社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服务中心A区5号楼,电话:0474-822289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宁区人社局在集宁区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创新,健全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4年全年集宁人社局公布各类信息,主要涉及稳岗就业、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内容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其中凡是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180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6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54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6119人。2024届高校毕业生774人,就业701人,就业率达92.72%。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我局坚持以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方面为抓手,强化基金监督,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征缴、稽核、待遇审核、发放各个环节的监管,夯实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提高经办风险管理水平,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高质高效完成了待遇审核工作、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障卡发放等工作。

2.新媒体工作情况。目前我局开设了“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全部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按上级要求能及时发布转载相关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信息准确传播。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主要领导统一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办公室明确专人与各室、经办机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年来,局党组组织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信息公开依规依法合理合规;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由办公室、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发布,严把上传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和质量关;三是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网站管理与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把公开内容,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公开。我局将不断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发布流程,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集宁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集宁区人社局以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全局工作大局,不断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集宁区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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