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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农牧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农牧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7:28 作者: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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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集宁区农牧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农牧水利局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308095;通信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8号楼,邮政编码:012000)。

一、2024年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透明度,促进政府廉政建设,2024年集宁区农牧水利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共57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7条,政务微信公开413条,党务公开51条,政务公开75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集宁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在上级部门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及时发布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栏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发布相关文件,确保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轻松访问,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检索。同时,我单位也在积极推进媒体的多元化发展,旨在解决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的问题。还将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如微信、各类公众号等,拓宽信息公开的路径,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并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4年以来我单位虽然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不够;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获取最新信息的需求。

改进情况: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二)明确责任。一是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各项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和指导,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工作进展进行分析和总结。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信息发布、更新和维护的具体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系统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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