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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7:20 作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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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集宁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1号楼,电话:0474-82261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宁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集宁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政策精神,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通过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公开信息3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集宁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先由有关业务股室向领导小组申报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局领导批示同意后交办公室,再统一由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对教育局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确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未经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查一律不予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人员配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教育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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