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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7:18 作者: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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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3号楼,电话:0474-81886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相关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做好解读回应、强化互动交流、优化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及时获取政务信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始终坚持深化政务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依托“集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制定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政府公开信息须经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提交分管领导牵头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开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有以下四个平台,分别是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集速办”微信公众号、“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抖音视频号,2024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4篇,在“集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条,在“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607条,在“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抖音视频号发布信息28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致力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确定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达到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仍有不足;二是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不均衡。

针对以上几点问题,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方针、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政务公开经办人须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政务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二是提升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创新公开思路,改进公开方式方法,努力推进社会民生、市场监管、就业创业等领域政务信息在多渠道多平台的公开发布;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再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

2024年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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