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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09:30 作者: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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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电子版可从“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应急管理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3号楼,联系电话:0474-82433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助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有效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抓手通过政府门户网子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情况16条,应急动态19条,政策法规3条,应急预案2条;2024年全年,我局共以图文模式在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89条,其中,党务56条,政务20条,财务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宁区应急管理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局党委和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与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使其成为常态化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信息发布的规律性与持续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5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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