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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2 作者: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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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集宁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集宁区信访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6号楼,电话:0474-8188575)。

1、 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宁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集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

(%1)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1)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对政府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核、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股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 平台建设情况

集宁区信访局公众号2023年共发布信息14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职责,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依然存在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频次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时效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区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动态更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做优做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信访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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