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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5:16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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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10号制作。全文包括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814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工作和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信息上传、部门信息公开、投诉信件回复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公开市场监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做法、食品抽检中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等情况,做到专栏公示、定期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信息动态调整更新

2023我局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03,通过“政民互动”专栏解决投诉信件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5,累计阅读量20.52万次2023年我局在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共公开1085条内容,其中政务公开1010条,党务公开52条,财务公开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相关通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明确专人管理,通过微信、抖音发布市场监管相关信息报道,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两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印发《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平台账号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政务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负责工作有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76

0

0

0

0

0

177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0

9

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平稳有序,但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须进一步提升。接下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使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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